楼梯栏杆规范

发布者: 冠派  时间:2016-03-04

楼梯的数量、位置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。

 一、梯段净宽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,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,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0.55+(0~0.15)m的人流股数确定,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。

注:0~0.15m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的摆幅,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。

 二、梯段改变方向时,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。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再适量加宽。

 三、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,亦不应少于3级。

 四、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。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.20m。

 注: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线(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.30m范围内)量至直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铅垂高度。

 五、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,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,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。

 六、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.90m。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0.50m长时,其高度不应小于1m。

 七、踏步前缘部分宜有防滑措施。

 八、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的梯井净宽大于0.20m时,必须采取安全措施。

 九、楼梯踏步的高度比应符合表4.2.1的规定。

 十、 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.05m,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,但不宜超过1.20m;

 十一、 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.10m高度内不应留空。

文章整理:楼梯护栏  http://www.fsguanpai.net/product-1.html

 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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